2015年7月9日《焦作日报》头版刊发——
焦作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正式启动
经研究决定,2015年焦作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6人。其中,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6人,市直10个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5人,市直28个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人。
招聘工作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欢迎各方英才踊跃报考。
详情请登录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网站,并参阅7月10日《焦作日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双周刊》。
当天日报消息: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6人 报名时间:7月18日至20日 笔试时间:教育系统7月31日,市直其他事业单位8月1日,卫生系统8月2日
本报讯(记者杜玲)备受社会关注的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正式启动,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6人。其中,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6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5人,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人。报名时间均为:7月18日至20日;笔试时间:教育系统7月31日,市直其他事业单位8月1日,卫生系统8月2日。
据悉,今年我市为市直10家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155人,占此次招聘总人数的54.2%。除个别岗位外,大多数岗位要求本科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不需笔试、面试;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需笔试。有意报考者,可于7月18日至20日到市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进行现场报名。
市直学校面向全国招聘教师46人。“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招聘教师的年龄全部放宽在35周岁以下;提高了面试成绩占总分的比例,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由各占50%改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名条件更加严格,明确在往年招聘教师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或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曾被市直属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我市辖区内的各级教育部门所属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不得报名应聘。”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有意报考教师岗位者,可于7月18日至20日登录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7月19日至21日登录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除了卫生和教育系统,市直其他2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5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的要求年龄为3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年龄为35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年龄为40岁以下;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15年7月18日。另外,报考市职业技术学校舞蹈专业、市业余篮球学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训练专业、市技师学院电子应用技术专业的,采取授课、技能测试、现场演练等方式直接进行面试。有意报考者,可于7月18日至20日登录焦作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市人社局提醒,今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所有招考简章和岗位详情,大家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或明日本报人社专刊查询。
附:
1、 焦作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 焦作市2015年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3、 焦作市2015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5年7月10日《焦作日报》人社双周刊发文——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 打造招聘“阳光工程” 我市采取多项举措切实做好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本报讯(记者杜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应考人员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7月8日下午,市人社局会同教育、卫生部门召开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务工作会。会上传达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精心组织,严肃考风考纪,落实全程监督机制,打造事业单位招聘“阳光工程”,确保实现零失误,努力让考生满意、用人单位满意、社会各界满意。
据悉,本次我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6人。
记者了解到,市组织、人社部门将会同教育、卫生部门采取六项举措,确保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实现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实行全程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是实行社会监督制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三是实行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回避关系的,应事先向组织说明情况,主动回避,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四是实行核准备案制度。严把招聘方案审批、招聘公告制定、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实施、聘用审核确认“五道关口”。五是实行面试“五抽签”制度。即:面试考官派出地和考官、考生、工作人员考场及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六是坚持工作人员“六不准”制度。即:不准随意承诺,不准在考场内与无关人员交谈或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活动,不准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应试者和其他人员泄露试题及相关信息,不准随意出入与本人职责范围无关的场所,不准借巡视、监考之机与考生及有关人员串通作弊。
“为严肃考风考纪,招聘期间,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对应聘人员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