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4日焦作日报刊文:
隐瞒工伤申请医保
工作人员核查纠错
本报讯(记者杜玲)博爱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竭力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特别是针对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工作人员不怕麻烦,认真负责,调查核清每一起意外伤害医保待遇申请,既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基金安全。
前一段时间,居民医保参保人何某到博爱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要求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称其在新乡探亲时,不慎摔倒受伤,在新乡某医院花费5万多元。该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何某的介绍并作了详细记录和登记,对何某说:“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定,意外伤害我们要进行调查核实。凡符合医保政策的,我们会尽快给您报销,并将报销的钱打到您的银行卡上,请耐心等待。”
随后,该中心工作人员两次到新乡市,对何某的受伤经过进行调查核实。在新乡市人社局有关科室人员的支持配合下,工作人员先后到为何某治疗的医院、受伤地进行调查,终于核实清楚何某的受伤经过。何某曾在新乡某建筑工地做钢筋工,3月20日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其所在单位及时将他送到医院,并为其支付5万多元的医疗费,发了1.5万元的包工养伤费,将其送回博爱家里。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何某在建筑工地受伤产生的医疗费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不能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该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本着对何某负责的态度,没有把何某一推了之,而是详细向何某解释《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告知他在建筑工地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且工伤保险待遇比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高,告知他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办法和注意事项,最后严肃批评了他隐瞒事实真相、企图骗取医保报销的错误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