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
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建立、恢复缴费(养老保险)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填写《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表格进行审核→符合办理规定的,及时办理。
三、办理依据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豫社养老局〔2008〕72号)
四、申报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职工,应同时提供原始档案;
4、养老保险手册。
五、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的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人社大厦二楼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础管理科、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八、 联系电话
基础管理科:8826873
沁阳市:5601099
孟州市:8100283
温 县:6192572
博爱县:8683377
武陟县:7296121
修武县:7192294
解放区:2909706
山阳区:2906613
中站区:2952595
马村区:3941941
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566970
九、有关说明
申办条件:
1、参保职工首次参保缴费;
2、参保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养老保险关系;
3、参保职工在代理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4、在外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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