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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建立、恢复缴费(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  来源:365828.com机关   时间:2014-04-20 20:51:21  浏览 人次

    

 

一、办事项目

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建立、恢复缴费(养老保险)

二、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填写《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表格进行审核→符合办理规定的,及时办理。

三、办理依据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豫社养老局〔2008〕72号)

四、申报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职工,应同时提供原始档案;

4、养老保险手册。

五、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的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人社大厦二楼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础管理科、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八、 联系电话

基础管理科:8826873

沁阳市:5601099

孟州市:8100283

  县:6192572

博爱县:8683377

武陟县:7296121

修武县:7192294

解放区:2909706

山阳区:2906613

中站区:2952595

马村区:3941941

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566970

九、有关说明

申办条件:

1、参保职工首次参保缴费;

2、参保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养老保险关系;

3、参保职工在代理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

4、在外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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