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 职工居民零星报销二、办理程序 经办人对病历、费用总清单和发票原件等有效凭据进行审核结算→编制结算汇总表→复核人审核→科长审核→报财务科复审(提出复审意见)→返回经办人(修改后编制正式表)签字→复核人签字→科长签字→财务科签字→主管主任、主任签字→财务科申请预算、拨付费用。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外地就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焦劳〔2000〕126号)。四、申报材料 住院病历复印件(全套加盖红章)、住院发票原件(报销联)、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手册和卡、中行存折或卡复印件(焦作开户)、病人手持床头卡在病房拍照的照片、住院报告登记记录。 市外转诊需提供市外转诊审批表;急诊需提供急诊证明及单位证明(或社区证明);异地安置需办理《异地安置人员情况登记表》。五、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七、受理地点 人社大厦一楼服务大厅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号窗口(基本医疗管理科)八、联系电话 882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