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事项目
养老保险跨省辖市转出
二、 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携带《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新就业地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信息表》邮寄至新就业地,同时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金管理科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三、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2009〕187号)。
四、 申报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人社大厦二楼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础管理科、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八、 联系电话
基础管理科:8826873
沁阳市:5601099
孟州市:8100283
温 县:6192572
博爱县:8683377
武陟县:7296121
修武县:7192294
解放区:2909706
山阳区:2906613
中站区:2952595
马村区:3941941
焦作新区:3566970
九、有关说明
参保职工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前应先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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