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事项目
出国政审核准
二、办理程序
行政相对人提出出国政审核准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说明原因反馈相对人,并将材料退还→材料齐全、符合文件依据要求的,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上网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上网进行办件处理及归档。
三、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8〕9号);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等部门<河南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办〔2012〕20号)。
四、申报材料
1、市政府外侨办出具的《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函》;
2、《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
3、《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
4、经县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表;
5、干部个人政审材料;
6、纪检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7、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窗口
八、联系电话
356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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