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事项目
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和调资方案备案
二、办理程序
行政相对人申报基本工资制度和调资方案备案→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基本工资制度和调资方案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反馈行政相对人,并将合同退还行政相对人→基本工资制度和调资方案合格的,按照工作程序进行上网登记→进行审核→出具审查意见→上网进行办件处理及归档。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劳部发〔2000〕21号)。
四、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工资制度方案4份;
2、企业职代会和企业董事会决议内容4份。
五、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窗口
八、联系电话
356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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