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办理程序
填写《×××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将《缴费明细表》、《缴费汇总表》与实缴金额进一步核对→乡镇(街道)人社所核对《缴费明细表》、《缴费汇总表》等有关缴费资料、制成电子表格→合作银行开具收款凭证→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个人账户。
三、办理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豫政发〔2011〕58号);
2、《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豫人社〔2009〕491号)。
四、申报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期限
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或合作银行营业厅
八、联系电话
市人社大厦708室市人社局农村社会保险科:8826956
沁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5193687
孟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8100383
温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6189122
博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8680802
武陟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7290011
修武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7132382
解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973931
山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3999890
中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958035
马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3956312
焦作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8866566
九、有关说明
1、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档次;对重度残疾人、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以及高标准缴费等县级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优惠政策,按各县市区规定的办法执行。
3、缴费地点和方式:按照各县市区规定时间和方式。
4、每年集中缴费期为4月30日前,参保缴费人员在当地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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