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
二、办理程序
受理退还申请→审查材料→出具公示,在工地公示15天→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后上联席会议审批退还。
三、办理依据
《关于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焦劳社〔2004〕47号)
四、申报材料
甲方(建设方):①焦作市建筑施工企业拟、在建工程项目登记表;②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费收据复印件;③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书面材料。
乙方(施工方):①农民工劳动合同;②考勤表(三个月);③工资表(相对应的三个月);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费收据复印件;⑤焦作市建筑施工企业拟、在建工程项目登记表;⑥意外伤害险缴费复印件。
五、办理期限
30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
市人社大厦713室、715室市人社局法规监察科
八、联系电话
8826967、882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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