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标准工时工作制审批
一、办事程序
申请、审查、审批
二、申请条件
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及实施方案,详细说明拟实行的工时制种类、工种、生产特点、执行时间和按规定保证职工休息的方式、劳动报酬标准以及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人员名单(3份);
2、填写《河南省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审批表》(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
3、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1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3568432
办理地址: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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