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人社文[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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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焦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71号)和《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8号)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三、四、五级考核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8号)规定工种设置目录开展。
(三)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在农艺工、防疫员、汽车驾驶员等58个岗位工种中进行(见附件1)。
(四)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8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他聘用政策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考核的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申报升级条件者,必须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方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二)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2018年9月30日前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资格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术、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政府人社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术等级(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四)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者,经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工作年限25年(含)以上,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岗位工种等级工作满5年。
3.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4.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解决本岗位工种上的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高级工和技师的水平。
6.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水平较高的本专业论文1篇。
7.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且长期在职业院校、科研单位等从事实习指导教学和科研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与专业相关工种的高级技师考评。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前述第6条规定限制,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①在省辖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或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②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不含单项表彰)、五一劳动奖章、科技荣誉称号等并保持荣誉者。
③生产工作业绩突出,近5年有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
④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名次在前5名者。
⑤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1项省辖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名次在前5名者。
⑥在本行业本领域某一方面特别突出或具有绝技、绝活的特殊人才,受到同行业认可者。
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评当年度12月31日,其它有关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申报资格条件附则》执行。
(五)转换岗位工种的工勤技能人员,首先应按照本人现岗位等级申报所转换岗位工种的考核,考核合格并累计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从首次取得本等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证书的时间开始计算),可申报转换后岗位工种的升级考核。
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条件直接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的晋级考核。
(六)对于取得政府人社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证书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并有省辖市(厅)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在省辖市(厅)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工勤技能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具体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2003〕92号)、《关于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奖励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豫人工考〔2006〕7号)和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晋升工勤技能岗位二级、三级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晋升四、五级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不满一年或正在受审查的,暂不能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待处分满一年或审查结束后,经个人申请、单位批准,可申报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八)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信息。为贯彻“互联网+人社”建设要求,提高网上办公信息化和服务水平,全省自2018年起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申报五级至一级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后,须在网上进行申报,报名请于2018年3月15日至28日,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搜狗、谷歌等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报名网址“http://bm.hnsgkb.com”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具体操作可参看报名平台右上角的“操作指南”。3月28日24:00时后不再接受申报人员注册账号、填报和提交信息。
有关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具体要求和需上传的有关资料请参见《2018年河南省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和要求》(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地址:gongkao801@163.com,邮箱密码:gongkao)。
(二)现场确认、缴费。对于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五级至二级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原件和报名考核费用缴至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填写《焦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单位在规定时间统一到市工考办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市直各单位现场确认、缴费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至30日。未经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或个人到市工考办进行缴费的不予受理。逾期未缴纳报名考核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装订有关纸质申报档案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报同级工考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缴费,不得交由申报人员本人自行携带申报材料到工考管理机构办理。
(三)教材征订。2018年培训教材征订与现场确认、缴费同步进行,各单位报考人员需征订教材的,请在公共邮箱下载填写教材征订单,将教材征订费用与征订单交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办理。
(四)照片采集。照片采集要求仍按照有关规定,由各县市区工考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采集。
(五)工作要求。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须按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个人有效报名信息、上传申报资料,并提交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应及时关注审查进度和结果,对反馈的审查意见,及时按要求办理。
申报人员填报虚假材料的,报名、考评期间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两年内禁止再次申报;已经通过考评取得证书的,撤销并收回已经取得的证书。
四、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按同工种同等级同考点的原则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的考点设置在省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各县市区不设置考点。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点由省工考中心设置。
五、岗位等级考核
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三个考核科目均采取人机对话考核方式,每科满分为100分。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采取专业理论考试、岗位技能实操考核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1.专业理论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满分100分。
2.岗位技能实操考核。按照岗位工种高级技师的技能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满分100分。
3.最低分数线。专业理论考试、岗位技能实操考核,设立最低分数线。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4.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审阅申报材料、论文答辩、述课、实操考核等方式进行,重点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答辩表现和技术革新、解决难题、传授技艺、潜在能力等进行评议和审查。综合评审赞成票达到2/3者,为考评通过。
5.对于在本行业本领域某一方面特别突出或具有绝技、绝活的特殊人才,采取有针对性的考评办法,建立起对特殊人才的有效考评机制。
六、考务工作日程
(一)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5日,印发考核文件,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本县市区、本单位人员报名。
(二)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8日,各县市区工考管理部门、省部属驻焦单位、市直各单位组织本县区、本单位人员网上报名,申报有关材料。
(三)4月至7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四级、三级、二级岗位等级培训。
(四)7月至9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岗位等级人机对话考核,公示考试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
(五)8月至11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公示考评结果并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各等级合格人员的证书、归档材料等手续。
具体考核时间及其它具体考务工作的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收费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考核收费标准为: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165元/人,二级(技师)470元/人,三级(高级工)365元/人,四级(中级工)320元/人,五级(初级工)275元/人。现将收费标准分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报名、考务费
根据原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考务费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612号)规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至五级考核,报名资格审查费10元/人;理论考试考务费25元/科/人,理论考试科目为职业道德和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两科。此项收费合计为每人60元。
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核,报名资格审查费10元/人;理论考试考务费25元/科/人,理论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此项收费合计为每人35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收费标准按原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党政机关短期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根据市发改委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标准和培训工作实际情况: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175元;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210元;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235元;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310元。
(三)考核评审费
考核评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评审和〈技师资格证书〉收费问题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0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考核费每人40元,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每人50元,工勤技能岗位三级(高级工)每人70元,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每人100元,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每人130元。
八、有关具体问题
(一)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根据申报条件,结合申报人员实际所从事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查同意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在单位岗位空缺内进行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单位可按照《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4〕17号)和《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社〔2015〕174号)中工勤技能岗位聘任有关规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考核合格人员。考核合格人员被单位聘用并经认定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全省继续开展申报人员数码照片采集工作。制作准考证、办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统一使用当年采集的数码照片,不得使用其他照片。采集数码照片的有关要求仍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采集数码照片有关要求》有关规定。
(四)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和要求、高级技师申报有关材料和教材征订单等资料,已发送至公共邮箱,邮箱地址:gongkao801@163.com,邮箱密码:gongkao,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落实。
九、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使岗位管理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政策、原则和程序办事,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培训要求和考务工作纪律,采取有效措施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
1.2018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种目录.doc
2.焦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表.doc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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