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问题提出:毛先生
问题陈述:我哥哥今年年初因病去世,他生前是我市某企业的职工,单位为他办理有养老保险。我想问一下,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毛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从2011年7月1日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原来的单位支付变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2013年年底,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4号),其中规定了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具体标准。例如,自2014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按照其参保地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标准发给。抚恤金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年限确定,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后24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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