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县区科、征缴科、基础管理科、费用审核科、失业科、基金管理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稽核审计科、数据科。2005年7月1日后,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11个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作为市社保局的派出的机构,综合办理所在县区的养老保险业务。 市社保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市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直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主要包括:基金的征缴、稽核与管理;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与管理;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发放与管理;以及职工的参保、登记、转移等关系办理。 市社保局的办公地点位于市丰收路(人社大厦)。 联系方式:
1、办公室(人社大厦4楼416室 联系电话:0391-2118670) 2、县区管理科(人社大厦5楼502室 联系电话:0391-2118671) 3、社会保险费征缴科(人社大厦2楼大厅北侧 联系电话:0391-2118672) 4、基础管理科(人社大厦2楼大厅北侧 联系电话:0391-2118686) 5、费用审核科(人社大厦2楼大厅北侧 联系电话:0391-2118675) 6、失业管理科(人社大厦1楼大厅西边 联系电话:0391-2118676) 7、基金管理科(人社大厦4楼401室 联系电话:0391-2118677) 8、离退休人员管理科(人社大厦2楼大厅北侧 联系电话:0391-2118678) 9、稽核审计科(人社大厦5楼504室 联系电话:0391-2118679) 10、数据管理科(人社大厦4楼404室 联系电话:0391-211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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