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内设七科一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稽核科、基础管理科、基本医疗管理科、征缴科、离休干部管理科、工伤与生育保险管理科、信息科。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和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等业务经办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共有编制5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9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推进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重点联系城市建设,完善统一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监控制度,防范推诿病人、过度医疗和不当医疗现象。推进落实城镇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上不封顶制度。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做好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疗费即时结算、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即时结算工作。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完善统一全市城镇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支付标准。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同步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落实扩大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支付范围和高压氧治疗适应症范围以及提高一次性耗材支付标准、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综合康复理疗项目费用支付标准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将封闭运行的行业、企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逐步纳入我市管理。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推进生育医疗费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2342.44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12342.4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234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44万元,含人员经费443.25万元,公用经费65.19万元;项目支出11834万元,含部门专款和跨部门专款34万元,生产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项目11800万元。
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所以为空。
附件:2017年医保中心预算公开表.xls
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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