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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焦作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决算情况说明
 
 
】  来源:365828.com机关   时间:2017-09-20 17:28:10  浏览 人次

    

2016年焦作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焦作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直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焦财库[2017]9号)文件,并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我科室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责:

(1)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推入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

(2)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全市各鉴定所(站)的业务指导;

(4)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质量督导员的队伍组建;

(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市级分库的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学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组织各类教学、教改研究活动。

2.机构设置情况

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为科级全供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编制数5人,现实有在编人数5人,退休人员5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教研室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76.01万元,本年收入178.77万元,本年支出194.9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1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9.8万元。

市教研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76.01万元,本年收入178.75万元,本年支出194.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9.8万元。

市教研室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教研室本年收入合计17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教研室本年支出合计19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5万元,占25.97%;项目支出144.34万元,占74.0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教研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9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0万元,占98.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万元,占1.44%,教育支出0.08万元,占0.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教研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市教研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教研室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58.42%。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 

3、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教研室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4)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焦作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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