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焦人社许准字〔2016〕010号
焦作市晴朗职业培训学校筹备组: 你校筹备组提出关于成立焦作市晴朗职业培训学校的申请。通过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查,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准你校正式设立焦作市晴朗职业培训学校。
学校名称:焦作市晴朗职业培训学校;法人代表:王翠芳,身份证号:410882197609182040;地址:焦作市人民路一里洋场一号楼6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1608004000056;培训专业: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育婴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指导师、培训级别:初、中级。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后方可开业,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进行机构审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你校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叁年(2016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4日)。学校刊登张贴招生广告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请你单位于2016年11月25日前持本决定,到365828.com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365828.com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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