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9%,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7%,个人缴纳比例为2%。
(1)书面参保申请;(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6)其它资料: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7)养老保险手续及劳动合同书;(8)参保10人以上的需拷贝《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标准格式。
办理参保单位变更手续请带:(1)提交书面变更申请;(2)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3)需变更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个人信息请带:单位证明或《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盖章)、医保手册、医保卡、身份证(或其它相关证明及档案资料)。
办理医疗保险个人新参手续请带:养老保险手续(增编卡、介绍信等)、劳动合同、2寸(带医保标志)近期彩色照片1张、《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盖章)。(工伤保险个人新参手续需持:《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两份(盖章)、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中断医疗保险关系请带:《社会保险停保申报表》一式两份、解除或终止合同书(辞职申请等)、医疗保险手册。(中断工伤保险关系需持:《社会保险停保申报表》一式两份(盖章)、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辞职申请)等)。
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请带: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待遇表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一式三份(盖章)、医保手册。
办理医疗保险个人注销手续请带: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社会保险退保申报表》一式三份(盖章)、医保手册。
恢复医疗保险关系请带:养老保险手续(调令、介绍信等)、劳动合同书、《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三份(盖章)、身份证、医保卡。(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恢复手续需持:《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三份)、人事代理本、养老保险手册、失业证、身份证、医保卡)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同城调动(统筹区内)请带: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调令、介绍信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三份(盖章)、医保手册。
办理医疗保险外转(跨统筹区)请带:调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调令、介绍信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四份(盖章)、医保手册、医保卡。
1、先由职工调入地用人单位持职工身份证原件到调入地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由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向职工原参保地出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一份;3、由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一份。4、调入单位填写 《焦作市建立(恢复)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一式三份,携带个人新参保所需的资料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统筹范围外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