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理退休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不低于30年,女职工不低于25年;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本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累计年限,期限须满l0年。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同时符合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规定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对其中按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8.0%(2012年7月1日后改为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还应按焦政〔2000〕24号文件规定向个人帐户按月划入资金。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未分别达到上述标准的,应以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已确定的缴费率一次性足额补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已达到上述标准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