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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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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审批
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医疗机构
依据
审批对象
所需资料
办理程序
1、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零售药店;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能保证供应药品安全、有效,无经营伪劣药品的行为;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1、《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及正本复印件各1份;
2、营业场所证明件;
3、从事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有效证明及复印件;
4、经营药品品种清单、零售价格及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及上年度业务收支、盈亏额等有关情况;
5、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依据
审批对象
所需资料
办理程序
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1、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正本复印件1份;
2、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的证明材料;
3、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4、医疗收费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