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服务
-->
场景式服务
-->
生育保险
-->
生育津贴的领取
生育津贴的领取
女职工生育后,所在单位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到医保中心生育科(人社大厦2楼)办理待遇审核手续,经审核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者,医保中心在办理申报手续的次月将待遇金额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管理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