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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业务
单位变更
职工增减
人员转移
社会保险登记证更换、补办
用人单位注销
更换:持旧证换新证
补办:单位持以下材料办理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单位书面申请(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每月5—20日期间的工作日
单位及职工基本信息变更
企业职工恢得参保
企业参保职工停保
企业职工退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找到新单位,转由单位负责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原单位后,手续变更程序
市内转移
跨区转移
市外转移
失业再就业转移
市外转移(市←→省,市←→市外)
①市外转出:提供参保者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或传真件『户口本的第一页和本人页』)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②市外转入: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公章,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时间:每月5—20日期间的工作日
失业中心→用人单位
提供恢复登记表、再就业转移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
办理时间:每月5—20日期间的工作日
办理时间:每月5—20日期间的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