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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意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劳务协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焦就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内设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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